政府总理批准将广宁省广安经济区补充至越南沿海经济区规划中

政府总理批准将广宁省广安经济区补充至越南沿海经济区规划中

政府总理批准将广宁省广安经济区补充至越南沿海经济区规划中
政府总理批准将广宁省广安经济区补充至越南沿海经济区规划中 ảnh 1广安经济区。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总理刚批准至2020年将广宁省广安经济区补充至越南沿海经济区规划中,其规模为1.33万公顷。

政府总理责成广宁省对经济区发展规划数据的正确性、报告内容、说明意见;面积规模、建议调整和补充位置等负全责;确保规划调整和补充符合于相关规划和投资、土地、林业、矿产、环境、水资源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组织展开落实规划过程中不让争议和投诉现象发生。

与此同时,广宁省在实施经济区规划过程中应接受各有关行业部委的意见;广安经济区的成立须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进行,确保经济区发展但不对环境、国防安全和森林面积保护、文化历史遗迹等造成影响,且不能对人民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此外,广宁省应分期进行投资,选择适合的投资领域和投资商以为经济区各职能区吸引合理投资;配套性发展经济区内外基础设施系统以确保广安经济区和其他经济发展区之间的连接性,意在为广宁省和北部重点经济区打造动力经济区。(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