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要求从严处置涉疫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总理要求从严处置涉疫违法违规行为
附图。图自互联网
附图。图自互联网

具体包括: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违法违规行为;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传播和散发疫情虚假信息,造成舆论和社会恐慌;废弃口罩非法回收二次使用的行为;制假、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贸易欺诈行为等。若构成犯罪行为,要立即立案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理。

公安部指导各有关部门抓紧调查,并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理。(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