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税务总局的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图自屏幕截图
9月29日下午,越南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举行了题为“对电商活动的税务管理”的在线座谈会。
据工贸部的报告显示,2021年越南电商营业收入约达137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6%,占全国零售总收入的6.5%。随着电商平台发展的趋势,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B2C)将逐步转为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C2C)。
事实上,许多企业正在使用电商平台上的各种交易方式,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物流成本和减少物流时间。同时,越来越多人使用社交网和电商平台以向消费者提供货物和服务。
越南税务总局中小型企业和经营户与个人税务管理司司长阮氏兰英透露,电商平台在近期以多个新形势迅速和爆发式发展已给税务行业在实施电商平台征税工作时带来许多挑战,如:难以控管税源户和纳税对象,并难以确定税基等。
然而,凭借在税务管理中的数字化转型平台,越南被评估为东南亚在跨境税收管理方面的四个领先国家之一,运营商必须在门户网站上申报税收信息,这确认了越南对基于数字平台的电商营业活动的征税权。
阮氏兰英透露,税务部门继续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机制;升级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以便连接和存储信息,进而通过税务总局的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的直接电子形式向纳税人(外国供应商、电商平台等)提供支持。
越南税务总局代表透露,元宇宙(脸书)、谷歌、微软、抖音、Netflix、苹果等大型外国供应商已积极配合税务机构以了解税收政策,并向税务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完善税务政策、税务管理工具和提高税务管理机构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也表明越南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机制符合于国际惯例,并能确保全球各组织和企业在越南开展业务时的公平和透明度。(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