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光省公安安全调查机构以“组织他人非法在越南居留”为由对T.H.Q.(白衣)进行起诉并发出逮捕令图自越通社
5月20日, 宣光省公安安全调查机构按照2015年刑法第348条规定以“组织他人非法在越南居留”为由对T.H.Q.(1987年出生,住址北江省北江市)进行起诉并发出逮捕令。宣光省人民检察院批准了起诉和逮捕决定。
此前,宣光省公安收到群众关于8名外国人通过边境地区非法入境,路径宣光省进入越南内地。宣光省公安调查安全机构已同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T.H.Q供认通过边境小道组织8名中国籍人员非法入境并经过宣光省进入越南越南内地。
调查机构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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