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一机场非法运输毒品案:起诉案件22起65人。图自互联网
关于4名空姐从法国携带毒品和摇头丸到越南的案件,胡志明市公安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掩饰隐藏犯罪、知情不举等罪行为由起诉22起案件65人;对12人给予行政处罚。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已查明涉案4名空姐被部分旅外越南人利用,将毒品从法国运往越南。在30天内,警方与有关单位配合,继续确定含有各种毒品的另外6批从法国运往越南机场的相关货物。
这些货物具有相同的特点,作案手法是将毒品藏在牙膏、功能性食品等管中。在货物到达越南之后,使用国内快递服务将其分成单独的包装,按照旅居海外头目的指定交付给胡志明市、平省省、同奈省的买家。
此前,3月16日,在从法国返回越南新山一机场的越南航空公司的4名空姐在入境时被海关发现行李中有异常迹象,最终查获8公斤摇头丸,3公斤多氯胺酮和可卡因。
空姐供述,在法国时,她们受雇捎带60公斤货物回国,报酬1000万越南盾。因为长途飞行,身体疲惫,她们只打开几管牙膏检查,并没有发现异常。当他们前往法国机场返回越南时,当局有关部门没有发现他们行李中有毒品,直到她们到达新山一机场时才被发现。
3月22日晚,经过6天的调查,胡志明市警方释放了4名空乘人员,对“非法运输毒品”案件进行了起诉,并暂时拘留了两名涉案嫌疑人。
警方认定,4名涉案空姐在受人委托时并不知道157管牙膏里藏有毒品,没有故意贩毒的动机,没有足够的刑事起诉理由。
胡志明市警方负责人表示,此案体现了人民检察院与胡志明市调查警察局协调配合工作中的成功,彻底破获了一起从欧洲到越南的特大贩毒案件,涉案人员可达 100 人。(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