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图自越通社 |
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谢德明表示,除了火龙果、芒果和香蕉,荔枝是进军日本市场的越南第四种水果,日本是世界上对农产品要求最为苛刻的市场之一,因此越南新鲜水果成功进军该国市场将有助于越南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为了抓住机遇,谢德明表示,越南水果出口企业应严格遵守日本关于检疫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应特别关注检疫流程,原因是农药残留限量超出日本规定的任何一批新鲜荔枝都将被退还或销毁。
此外,谢德明建议越南企业应考虑到新鲜水果保管的技术应用。
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上个月向越南植物保护局致函,通知允许满足检疫标准的越南荔枝出口到日本。该规定自2019年12月15日起生效。这是植物保护局与MAFF经过五年多努力谈判所得的结果。
出口到日本的越南荔枝的检疫要求包括:荔枝必须在经过植物保护局检查和监督的花园中种植,并发布种植区代码和符合日本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规定。出口到日本的越南荔枝必须进行包装并在植物保护局和MAFF认可的机构中用溴甲烷熏蒸处理,并在越南和日本植物检疫人员的监督下实施剂量为32g/m3持续 2 小时的溴甲烷熏蒸处理。出口到日本的越南荔枝必须附有植物保护局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