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驻柬埔寨记者报道,柬埔寨外交与国际合作部于6月22日致越南驻柬埔寨大使馆的通知称,取消柬埔寨于3月18日发布的有关该国与越南各边境口岸暂停通过的第698 MFA.IC / AP1通知的效力,并自2020年6月19日起立即生效。
该通知还强调,在柬埔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发布的通知中的措施以及该委员会新推出的措施将适用于所有国家,其中包括柬埔寨和越南之间的跨境活动。
此前,柬埔寨卫生部5月20日表示,该国取消了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而对意大利、伊朗、德国、西班牙、法国和美国游客实行的入境禁令。
然而,入境柬埔寨的外国游客仍需要拥有健康证明,确认他们在入境前72小时内未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并且必须证明自己在逗留期间拥有价值5万美元的健康保险。游客在柬埔寨政府指定的地区入境后需要接受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和14天的隔离。
此前,柬埔寨外交与国际合作部于3月18日已发布有关暂时关闭该国与越南各边境口岸的通知。据该通知,越南公民和柬埔寨公民通过陆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入境对方国领土的活动于2020年3月20日23时59分起暂停。该旅行限制措施不适用于持有外交和公务护照的越南和柬埔寨公民。(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