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号台风致2人死亡 多地遭受财产损失

第12号台风致2人死亡 多地遭受财产损失

第12号台风致2人死亡 多地遭受财产损失
第12号台风致2人死亡 多地遭受财产损失 ảnh 1第12号台风导致越南多地遭受财产损失。图自越通社

据越南中央防灾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的消息,截至11月10日17时,第12号台风造成2人死亡(广南省1人和平定省1人),平定、富安、庆和三省的 31间房屋屋顶被掀翻、庆和省的2个机构办公楼屋顶被掀翻和损坏,此外庆和省的1艘渔船被沉没等。

由于受第12号台风的影响,富安省发生了大雨,多地造成了洪水。特别的是,富安省同春县由于道路被严重淹没而被完全孤立。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当地政府已将2000多户家庭从低洼地区撤离到安全地区,并在洪水灾情恶化的情况下将继续对居民进行撤离。此外,富安省虬江市(Sông Cầu)、绥安和西和两县也被局部淹没。

与此同时,受第12号台风的影响,得乐省也发生大雨到暴雨,导致内涝、局部淹没、交通隔离和财产损失。

截至11月10日16时,得乐省姆德拉(M'Đrắk)县已将13户家庭进行撤离到安全地区。暴雨导致400间房屋和近400公顷农作物被淹没。此外,亚嘎县(Ea Kar)出现局部淹没等。(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