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乐省于2004年3月22日签发关于“分工各机关、单位与各少数民族同胞村寨缔结友好关系”的第75-CV/TU号文件和2018年9月26日关于“加大革新力度,提高本省少数民族同胞村寨缔结工作质效”的第29-CT/TU号指示以来,缔结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加强了当地49个民族同胞之间的交往交流,为建设富强美丽的村寨做出贡献。
截至目前,得乐省共有近200个省级机关、单位和企业与各少数民族村寨缔结友好关系。此外,该省还开展许多缔结模式,其中1182个京族人阵线工作委员会、协会、组织同835个少数民族阵线工作委员会、组织、团体缔结友好关系;1323个京族人家庭与少数民族家庭缔结友好关系。在加强基层政治体系建设的同时,各缔结单位还重视在缔结村寨开展当地同胞帮扶工作,为扶贫济困开展了许多家庭经济发展模式,如提供树苗、种畜、化肥等方面的援助;引导促进牲畜和作物结构重组并转让耕作技术等。同时,协助建设幼儿园、教室、社区文化活动室;为政策优抚家庭和贫困户建设爱心屋、大团结屋等。
得乐省委常务副书记范明俊透露,得乐省委今后将继续促进与少数民族同胞村寨缔结友好关系,从而助力扶贫济困工作,巩固民族大团结力量,将得乐省建设得更加富裕、美丽、文明且颇具特色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