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氏金钗。(图片来源:越通社) |
此前,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第16次会议7月31日下发通知,决定给予工贸部党组成员、工贸部副部长胡氏金钗警告处分。
越南政府办公厅主任、政府发言人梅进勇8月3日主持召开政府7月份例行记者会,就近期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的系列问题进行解答。(图片来源:越通社) |
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胡氏金钗在担任电光灯泡公司/电光灯泡有限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期间的违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决定给予警告处分,并建议有关部门考虑罢免胡氏金钗的职务。(越通社/ 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