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书记处对原越南社会保险总经理进行纪律处分。图自thanhnien.vn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2021年9月28日在越共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会议,就原越南社会保险总经理和原广宁省教育培训厅厅长进行纪律处分问题进行讨论。
经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并听取党组织代表的报告,中央书记处认为,阮辉班同志和黎白鸿同志在担任越南社会保险党组书记和总经理期间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有关使用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规定,造成国家严重损失,故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被判刑。
武联鹰同志担任广宁省省委、党委书记、教育培训厅厅长期间对党委的领导工作、指导建设和工作制度的出现的问题负有责任;在工作中失职,导致2015~2019年期间的部分投资项目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武联鹰同志被公安部调查,并被以“违反招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进行起诉。
上述同志的违法违规行为十分严重,造成国家资产的重大损失并被判刑,对党组织的信誉造成恶劣影响,引起社会舆论的不满,应按照党的规定给予严肃处分。
根据政治局于2017年11月15日颁发关于的第102-QĐ/TW号规定,书记处决定对阮辉班、黎白鸿和武联鹰作出开除党籍处分。(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