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9月28日下午召开第十次会议。图自越通社
9月28日下午,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9月28日下午召开第十次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常务副总理、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张和平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上,各位代表就“制定律师队伍、提高律师活动效率的提案”、“制定司法活动中人民评估体系”提案以及越共中央政治局第49号决议实施15年总结意见的部署计划草案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
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部分成员就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的目的与要求以及司法机构等的组织与活动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张和平建议中央内政部继续研究、吸收意见并加以完善,提交指委会审核。(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