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南税务总局3月30日印发关于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3月23日颁发的第18号决议(18/2022/UBTVQH15)规定征收汽油、润滑油环保税税率的第4号通知(04/CD-TCT)。
根据第4号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汽油(乙醇除外)、柴油、燃料油、润滑油和润滑脂的环保税税率将下降50%,煤油环保税将下降70%。
越南税务总局指示各省市税务分局及时按照国会常委会第18号决议规定开展实施汽油、润滑油环保税税收,以在原油价格正呈大幅上涨趋势以及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背景下帮助人民和企业解决困难并快速复工复产。(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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