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与荷兰首相马克· 吕特同意将两国关系升格为全面伙伴关系 图自越通社 |
在互相信任和互相了解的气氛中,两国总理举行会谈,互相通报各自国情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看法。
双方对越荷两国在政治、外交、经济、交通运输、发展援助、物流、农业、适应气候变化、教育培训、文化交流等领域的合作关系不断取得积极成效感到满意。双方一致同意将两国关系升格为全面伙伴关系。
两位领导人对双方在此访期间所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越荷企业圆桌会议所达成的共识表示欢迎。
双方再次强调两国对包容与可持续发展的共同承诺,该承诺就是越荷全面伙伴关系的主要支柱。
双方再次重申,《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和《越南与欧盟投资保护协定》是促进越南与荷兰乃至欧盟的经贸投资可持续且包容发展的重要基础,其满足各方的利益,同时为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贡献。
双方强调,两国关于适应气候变化与水资源管理战略伙伴关系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与粮食安全战略伙伴关系一直取得实效并将继续成为越荷全面伙伴关系的支柱。
双方对越南与荷兰政府间关于适应气候变化与水资源管理的联合委员会第7次会议所取得的结果表示欢迎;支持关于防治越南广南省会安海岸侵蚀和胡志明市内涝的具体项目。双方对全球气候适应委员会给予政治支持。双方同时一致同意最大限度地发挥关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战略伙伴所取得的成果。
双方对越荷一直是彼此重要的贸易伙伴感到高兴,并认为,双方在循环经济、农业、再生能源、环境保护、城市发展、智慧城市、海洋经济、海上运输、海港和机场管理、物流、造船等领域的合作潜力仍有待挖掘。
越荷两国对国际和地区许多问题的观点达成共识,共同支持加强多边合作,尊重国际法,促进贸易自由化。双方承诺在解决全球性问题进一步加强配合与合作,联手共促联合国对国际和平与安全、可持续发、实施《巴黎协定》等的作用。双方将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加强合作。
双方对促进法治和人权的重要作用。荷方有意与越南开展关于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与跨性别者的平等问题的合作。
双方对建设繁荣强大的东盟共同体并加强东盟-欧盟合作,面向战略伙伴关系表示支持。双方强调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航行与飞越自由,在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国际法和平解决争端等的重要性。双方对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以及东盟于中国为及早通过《东海行为准则》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支持。双方一致认为,有关各方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避免使紧张升级的所有活动。双方将加强关于国际法领域,尤其是《海洋法》的培训合作和专家交流。(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