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察小组。图自越通社 |
卫生部监察部门已成立了4个监察小组,并与各省市卫生厅(局)、卫生厅(局)监察机构、药品及医疗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召开工作会议,旨在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监察及处理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药品、应急消杀化学品、口罩等的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2月2日,4个监察小组检查了河内、胡志明市、永福、清化4个省市,并与有关部门举行工作会议。
此前, 1月31日,越南卫生监察部门向各省、中央直辖市卫生厅(局)监察部门发出了第97号通知,要求就避免投机和抬升药品和医疗设备的价格加强检查监督工作,致力于做好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保障工作,同时严格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行为。(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