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
九部法律分别为《反腐败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特赦法》、《人民公安法》、《越南海警法》、《与规划有关的37部法律的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高等教育法》、《种植法》、 《畜牧法》。
其中,2018年《反腐败法》共有10章96条,对防止和发现腐败行为,处理腐败行为和其他违反关于反贪反腐法规的行为等内容作出规定。
《保守国家秘密法》共有5章28条,于2020年7月1日生效。该法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绝密级事项为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为20年,秘密级事项为十年。秘密的保密期限满期之后,鉴于解密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原定密机关、单位的领导决定延长保密期限,每次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原定的保密期限。
《特赦法》于2019年7月1日生效,共有6章39条,与2017年《特赦法》相比增加了3条,修改补充34条。
2018年《人民公安法》于2019年7月1日起生效,有7章46条,与2014年《人民公安法》相比增加1条,修改补充40条。
该法对人民公安的职能、任务和权限,人民公安的组织,确保人民公安的工作条件、制度和政策,奖励和处罚等内容作出规定。
《越南海警法》于2019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共有8章41条,明确越南海警是人民武装力量、国家的专职力量以及执行维护国家安全、海上安全秩序相关法律的核心力量。该法还对越南海警的7项任务和19项权限,国际合作,协作配合,越南海警的基本组织体系作出具体规定。
《与规划有关的37部法律的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共有3条。该法删除关于投资发展具体货物、服务和商品,确定货物、服务、商品产量和销售量等的规划条例。
此前,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也通过《与规划有关的11部法律的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旨在确保《规划法》得以通过之后规划相关法律体系的同步性和统一性。
《高等教育法》于2019年7月1日生效。
《种植法》有7章85条,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对作物种苗、肥料、耕作、收成、初加工、保管、加工、贸易、作物种苗质量管理作出规定。
该法明确朝着市场定向发展种植业,以大规模高质量生产商品;在有效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环境,适应气候变化,实现生产者、企业、国家和公共利益和谐的基础上加强国际市场开发。
《畜牧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共有8章83条,指出养殖基地须满足确保食品安全、保护环境、平衡畜产品市场等方面的要求。(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