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欢迎印尼总统到访 双方举行会谈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欢迎印尼总统到访 双方举行会谈
欢迎仪式上,陈大光与佐科检阅仪仗队。图自越通社
欢迎仪式上,陈大光与佐科检阅仪仗队。图自越通社

9月11日下午,陈大光与夫人在主席府举行隆重仪式,欢迎佐科·维多多与夫人到访。

出席欢迎仪式的有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主任陶越忠,政府办公厅主任梅进勇,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阮春强,交通运输部部长阮文体、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潘文江,公安部副部长阮文成。此外还有越南驻印尼大使范荣光、外交部副部长阮芳娥、工贸部副部长高国兴、计划与投资部副部长阮文忠、财政部副部长陈春河以及印度尼西亚高级代表团成员。

欢迎仪式结束后,双方举行了会谈。

会谈上,两国领导人就双边关系交换意见,并一致认为,在东盟乃至亚太地区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的背景下,两国应进一步加强战略伙伴关系,使其日益新走向深入并取得实效,为两国人民带来福祉,为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陈大光与佐科一致认为,双方合作潜力仍有待挖掘,一致同意通过限制采取各种壁垒并认真且充分地落实双边和多边共识,进而努力实现双边贸易平衡,尽早将双边贸易额提升至100亿美元。印方接收越南关于停止对手机、电视等越南主打出口产品采取国产化率的规定,同时对越南农林水产品、钢材、加工制造产品、建材、电力设备等产品给予优先等的建议。

会谈全景 图自越通社
会谈全景 图自越通社

两国领导人高度评价两国近段时间在国防安全领域上所取得的合作成果,尤其是开展于2010年签署的有关加强国防官员合作以及相关活动的备忘录,和两国2017-2022年防务合作共同愿景声明;一致同意加强海军、空军、国防工业、防范打击犯罪等领域的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加快推进越印关于专属经济区(EEZ)划界问题的谈判,力争尽早达成符合于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国际法的共识。双方一致同意将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和两国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国际法解决渔民和渔船问题。会谈上,两国领导人对双方有关机关保持配合解决非法捕鱼问题,其中包括签署关于自愿参与禁止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捕捞现象的国际合作和加强渔业管理的联合公报表示高度评价。双方一致同意将尽早制定海上行为规范并签署两国渔业和海事合作备忘录。

双方就共同关系的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意见时一致认为,在地区当前的形势下,双方应保持有关地区安全的磋商机制;携手共建团结协作的东盟,成功实现东盟共同体愿景2025,加强东盟在地区架构中的核心作用并发挥东盟在处理地区战略性问题的作用。双方承诺将在联合国、东盟、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等国际场合上保持紧密配合。

双方再次重申对东海问题的一贯立场,其中承诺支持在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尊重各外交和法律程序等基础上,以符合于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和平方式解决各种争端;强调不采取军事化活动,保持克制,不使紧张局势升级,进一步遵守得到广泛认可的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重要性。双方再次强调,支持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加快推进“东海行为准则”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