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组织他人在台湾脱逃”案件涉案人员进行起诉

越南对“组织他人在台湾脱逃”案件涉案人员进行起诉
从左到右:被告人阮春雄、阮氏清河、阮林士。图自互联网
从左到右:被告人阮春雄、阮氏清河、阮林士。图自互联网
越南公安部就2018年12月21日至23日期间149名越南游入境中国台湾后脱逃一案进行调查之后通知,越南公安部已就河内市和部分省市发生的“组织他人在台湾脱逃”案件进行起诉,以“组织他人在台湾脱逃”罪进行起诉。
具体是,越南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已起诉四名涉案人员,分别是陈文名(1989年7月27日生于胡志明市)、阮氏清河(1984年11月10日生于胡志明市)、阮春雄(1978年4月10日生于河内)和武日俊(1960年12月22日)。
从左到右:被告人武日俊和陈文名。图自互联网
从左到右:被告人武日俊和陈文名。图自互联网
另外,越南公安部调查安全机构决定对阮林士(1984年10月8日生于胡志明市)颁发起诉书和搜查令,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公安部根据2015年刑法第349条规定以“组织他人在台湾脱逃” 罪上述5名涉案人员进行起诉。
根据东森国际旅行社的通报,有4个旅行团共232人通过台湾外事部门“观宏项目”申请赴台旅游电子签证,21日及23日分别有1团及3团入境台湾高雄,人数共153人。但随后几天,旅行社陆续通报有部分旅客失踪脱逃。(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