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自因特网 |
1987年12月,越南首次颁布了《外国投资法》并进行了3次修改。2005年越南正式颁布了《投资法》来代替《外国投资法》和《国内投资法》。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越南颁布了《投资法》(修正案)后越南在引资方面思维突破,企业和投资商开始“法无禁止即可为”。越南投资法的不断完善和变化表明,越南引资政策十分灵活并适合国家每一个阶段的发展。
从1991年开始,外国投资浪潮涌入越南。在短短7年的时间内,越南外国投资项目共2230个,注册资金为162.44亿美元,到位资金为129.8亿美元。其中,仅1997年,到位资金为31.15亿美元,是1991年的9.5倍。越南计划与投资部外国投资局,经过30年吸引外资,自1988年至2018年8月,越南63个省市共从世界129个国家和地区吸引了26438个项目,注册资金总额为3338.3亿美元,到位资金为1836.2亿美元,占注册资金总额的55%。
越南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阮志勇强调,外资企业对越南经济的发展具有日益重要的作用。目前,外资的58%集中于加工制造领域,占工业生产总值的50%并有助于形成石油、电子、电信等支柱产业。此外,外资企业还向越南国内企业进行管理能力和新技术的转让,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截至目前,外资企业已为越南劳动者创造了360万直接就业岗位,带动了500万到600万人的间接就业。对于河内、北宁、太原、永福、海防、同奈等引进外资较多的省市,外资企业对上述省市的贡献更大,改变了这些省市的经济结构,同时为越南国内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日本经济组织联合会(Keidanren)越日经济委员会联合主席Kuniharu Nakamura近期对越南进行访问时高度评价了越南的投资环境,同时表示,对于日本企业来说,越南是颇具吸引力的市场,同时是进入东盟的窗口。希望赴越进行投资和经营的日本企业日益增多。
然而,为了发挥外资的积极作用,同时解决其不足之处,阮志勇认为,越南需要完善体制,提高竞争力,吸引优质并适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外资项目。(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