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办公厅11月7日颁布第8149号通知(8149/CD-VPCP),传达了政府总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指示,旨在实施政府关于安全、灵活适应和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决议。
政府总理要求各省和中央直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切实指导各地贯彻执行政府关于安全、灵活适应和有效控制疫情的第128号决议(128/NQ-CP);指导和引导各级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制定灵活、科学、有效的符合当地实际条件的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快速检测、及时隔离、有效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抓好经济社会恢复和发展工作。
各省和中央直辖市指导加强医疗卫生体系,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疫情重点地区设立流动医疗站;及时有效和快速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政府总理指示卫生部抓紧进行新冠疫苗分配并指导各地获得疫苗后立即开展接种工作。卫生部与国防部配合调动力量,支持各地尽快开展疫苗接种计划。
各部委、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加强对各机关、单位、团体、企业,特别是医院、生产厂、集市、超市、火车站、机场、车站等的疫情防控措施的检查工作。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继续审查,推动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的扶持政策落细落实,做好社会保障。(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