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要求胡志明市等5省市共同开展胡志明市四环路项目

越南政府总理要求胡志明市等5省市共同开展胡志明市四环路项目

越南政府总理要求胡志明市等5省市共同开展胡志明市四环路项目
越南政府总理要求胡志明市等5省市共同开展胡志明市四环路项目 ả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总理在 2021 年 9 月 29 日的第 1263/TTg-CN 号文件中已批准交通运输部呈递的“有关5省市作为实施胡志明市四环路项目的主管部门”的提议。

 

具体而言,巴地头顿省人民委员会是实施长约 18 公里的富美——包干路段的主管部门。

同奈省人民委员会是实施包干-守边桥(不包括守边桥)路段的主管部门,该路段全长约 45 公里。

 

平阳省人民委员会是实施守边桥-西贡河路段(不包括守边桥和西贡过河桥)的主管部门,该路段全长约49公里。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是实施西贡过河桥-师盖河浜(包括西贡过河桥)路段的主管部门,全长约17公里。

龙安省人民委员会是师盖-侠福路段(包括属于经过侠福地区胡志明市通地界的路段)的主管部门,全长约71公里。

政府总理要求胡志明市和平阳、同奈、隆安、巴地头顿等5个省市人民委员会负责并按规定实施项目。

越南交通运输部对上述路段项目行使国家专项管理职能,同时及时协调和指导有关地方依法实施上述项目,确保其同步性和高效性。(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