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秋姮。图自越通社
“东海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是东海沿岸国家、地区和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和目标。尊重海上法律秩序并充分、诚心诚意、负责地实施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实现上述各项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秋姮于2020年7月15日就美国国务卿发表有关东海主权声索的声明阐明该国立场之后如是强调。
黎秋姮重申,越南欢迎各国符合国际法的有关东海问题的立场,同时再次重申了越南在第36届东盟峰会期间阐明的立场,即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调整海上所有活动的唯一法律框架。
黎秋姮强调,越南希望各国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与合作环境,在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对话和其他和平措施解决争端,致力于各国共同利益,符合地区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等作出努力。越南一向愿意为该进程作出积极且负责任的贡献。(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