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景。图自越通社 |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将主持召开会议,各位国会副主席将轮流引导会议。
关于立法工作,国会常委会将对《企业法》(修正案)、《投资法》(修正案)和《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草案)》第三条补充修改法等三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
国会常委会将对国会关于政府债券资金利用的第468号决议,国会关于在河内各郡(市)各坊试点不设置人民议会的决议等提出意见,并通过国会常委会关于调整2019年法律法令制定工作的决议草案。
关于监督工作,国会常委会将对人民和选民向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汇总报告、人民和选民向国会第七次会议提出意见建议答复处理情况报告,接待访民、处理信访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
本次会议上,国会常委会将对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和中央预算分配方案等的报告,国家大米购买储备计划等提出意见。
国会常委会将审议和批准人民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大使的建议,对龙城国际航空港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意见,提请国会批准1985年国家边界划分条约的补充条约以及越南与柬埔寨之间的2005年补充条约,越南与柬埔寨陆地边界勘界立碑议定书等。
本次会议上,国会常委会还对海阳、 清化和北宁等省份行政单位成立、撤销、增设或合并等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对国会第八次会议准备工作提出意见和商讨人事工作。(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