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 《测量与地图法》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 《测量与地图法》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国会代表就《测量与地图法》草案进行表决。越通社记者 芳花 摄
国会代表就《测量与地图法》草案进行表决。越通社记者 芳花 摄

《测量与地图法》分为9章61条,对基本测量和地图活动、专业测量和地图活动,测量和地图产品质量,测量基础设施工程,测量和地图相关信息、数据和产品,国家地理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测量和地图服务经营条件,从事测量和地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测量和地图的国家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

《测量与地图法》适用于从事测量和地图活动的机关、组织和个人,使用测量和地图相关信息、数据和产品或者在越南境内开展其他关于测量和地图活动的机关、组织和个人。

北宁省国会代表在会上发言。(图片来源:越通社)
北宁省国会代表在会上发言。(图片来源:越通社)

《测量与地图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其后,国会代表就《养殖法》草案进行讨论。(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