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主任阮翠英发表意见。图自互联网 |
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主任阮翠英发表关于《劳动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及修改意见报告。
《劳动法修正案(草案)》包括17章220条。其中,修改范围和适用对象、加班时间协议框架、退休年龄、基层的劳动者代表组织、停工等部分内容已得到修改。
该法案首次对越南工商会、越南合作社联盟和其它用人单位代表组织的保护合法权益和参加构建和谐进步的劳动关系的作用进行法制化,同时扩大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
按照议程,国会代表将于11月20日表决通过《劳动法(修正案)》。(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