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越捷航空公司的飞机。图自越通社 |
越南航空局刚发出关于批准将越捷航空公司飞行员队伍飞行间隔从28天增加到56天,并确保飞行员飞行时间不能超过200个小时的信息。
据悉,在对越捷航空公司进行检查过程中,越南航空局发现一些飞行员飞行时间超出飞机和飞机运营领域民用航空安管理规定第15部分的规定(在连续28天飞行时间超出100个小时)。
越南航空局要求越捷航空确定原因并解释关于飞行员违反飞机和飞机运营领域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第15部分的问题。
6月15日,越捷航空公司表示,出现上述违反行为的原因是该公司刚从原来的飞行员队伍工作和休息时间管理软件(Geneva)转换到万迅企业管理系统(AIMS),从而有效满足飞机和飞机运营领域民用航空安管理规定第15部分的需求,但目前尚未及时更新关于飞行员飞行时间的相关数据。
在开展克服上述情况的各项措施过程中,要确保飞机运营计划和最大限度限制其对越捷航空公司旅客利益的影响,该公司希望越南航空局批准越捷飞行员队伍飞行间隔从28天增加到56天,而飞行时间不超过200个小时。
在越捷航空公司所提出建议的基础上,根据国际规定和越南法法规文件,越南航空局已颁发关于暂时允许越捷航空公司飞行员队伍飞行间隔从28天增加到56天,并确保飞行员飞行时间不能超过200个小时的第2019-06-15/VJC-15.027号的文件。
附图。图自因特网 |
上述文件只针对确保在28天内的飞行时间不超过110个小时并满足在最近连续12个月不因为健康原因而停止飞行的飞行员;此外,在连续12个月内不得违反导致停止飞行的安全规定。
越南航空局领导表示,该局对越捷航空公司颁发上述文件是针对所有越南航空公司的实践活动,完全符合国际惯例,遵守越南关于飞行安全标准规范文件的规定,同时确保相当安全水平评价能力。
目前,越南航空局正积极查明关于越捷航空公司让飞行员飞行时间超出飞机和飞机运营领域民用航空安管理规定第15部分的问题,并将采取必要的各项措施,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外,在执行上述文件时间内,为了确保安全,越南航空局已派遣安全检查队对越捷航空公司飞机运营活动进行监察,并将于今年6月消除上述文件的有效期。(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