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越南特别行政经济国家指导委员会主席阮春福主持会议。越通社记者 统一 摄 |
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的报告,至今,国会各委员会和国会专责代表会议以及各部委对《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草案)提出意见并进行多次调整。
听取越南特别行政经济单位国家指导委员会和各地方代表发表的意见后,阮春福要求在制定特别行政经济单位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时力求新突破, 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发表讲话。越通社记者 统一 摄 |
阮春福要求《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在不违反宪法的同时,也要有超越性和竞争力。与此同时,在特别行政经济单位建设精简、高效的政府机构,保障国家、人民和企业的利益平衡。
阮春福强调,在国际竞争复杂多变的背景下,要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为企业和人民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在制定《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草案)和提案过程中,需要凝聚人民的共识,体现党、国会、政府的高度决心,为特别行政经济单位建设突破性体制并创造发展动力,使特别行政经济单位起到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为促进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阮春福建议完善相关政策,保障其统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该法案需要更新最新数据,明确国际和地区的优势,对短期和长期的影响进行评估,同时要有战略眼光和具有前瞻性,以便吸引战略投资者。此外, 应注重各特别行政经济区管理人才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