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交通运输部签发了第584/QĐ-BGTVT-ĐT号决定,公布越南10个内陆港(ICD)名录,即海灵内陆港、广宁省芒街Km3+4内陆港、海防新港内陆港、廷武—广平内陆港、黄成内陆港、龙边内陆港、河南新港内陆港、福禄—宁平内陆港、仁泽新港内陆港和桂武新港内陆港等。
与2020年的第1041/QĐ-BGTVT-ĐT号决定相比,2022年越南增添了桂武新港内陆港。
越南航海局负责按照政府有关内陆港建设、管理和开发的第38/2017/NĐ-CP号法令中各项规定以及现行法律规定履行职能和职责。
此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第 1543/QD-GTVT-DT 号决定,宣布北宁省桂武新港内陆港开通运营,发布各种经营服务并办理商品进出口手续等。
桂武新港内陆港位于北宁省和北江省各工业园区附近。因此,桂武新港内陆港将成为北宁省、北江省及其邻近省份进出口货物的目的港、集中式商品检查中心、集装箱聚集地和清关点。
越南航海局透露,按照现行规定,内陆港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是与海港、内河口岸、航空港、陆路口岸、火车站活动息息相关的运输渠道之一。同时,内陆港还具有口岸对海运进出口货物的同样功能等。(越通社/越南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