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南贸易部贸易救济局透露,美国商务部(DOC)宣布不会应由匿名企业构成的“美国太阳能制造商反对中国规避行为”组织(A-SMACC)的原告方的请求,对来自越南、泰国和马来西亚的太阳能电池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美国商务部之所以不进行调查,是因为其认为A-SMACC不披露成员名单的行为不符合美国现行规定,影响了有关各方的权益。
因此,越南太阳能电池板制造行业免受一次贸易救济调查。然而,美国自2018年2月至今一直对从包括越南在内的全球各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和太阳能电池板等产品采取贸易保护措施。
该保护措施规定,所有从各国进口至美国的光伏电池配额是2.5GW/年。目前,对美国出口太阳能电池板贸易额最大的三个国家是韩国、泰国和越南。
配额内的进口商品不征收保护税,但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将征收15%至30%的保护税。
越南海关总局的数据显示, 2021年前八个月,越南向美国出口了价值超过29亿美元的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板及其组件。(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