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平明签发了2109/QĐ-TTg号决定,批准2021~2025年国外官方发展援助(ODA)和优惠贷款吸收、管理和使用方向的提案。
按照该提案,对于ODA资本和优惠贷款分配计划,2021~2025年国外官方发展援助(ODA)贷款和优惠贷款可达527.1万亿越盾,其中中央预算拨款305万亿越盾,转贷222万亿越盾。
根据国会于2021年7月28日签署的有关“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在国外资助商的300万亿越盾的ODA贷款和优惠贷款中,270万亿越盾将用于开展过渡性项目和新项目,30万亿越盾作为预备资金。
ODA无偿援助资金将优先用于开展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发展项目和计划;能力建设;推进政策、体制和改革建设;预防、减轻自然灾害风险和适应气候变化;民生保障;准备使用外国捐助者的优惠贷款投资项目或联合融资项目,以增加贷款的优惠部分。
ODA贷款资金优先使用于卫生、教育、职业教育、适应气候变化、环保、重要且不具备回收投资资金的经济设施等。
外国官方发展援助的优惠贷款用于开展按照法律规定的ODA转贷、政府优惠贷款等计划和项目;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发展领域的中央预算范围内的计划和项目等。
同时,ODA无偿援助和ODA贷款资金将优先分配给贫困地区。
优先将官方发展援助和外国优惠贷款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改善项目;优先将外国官方发展援助(ODA)贷款和优惠贷款的资金分配给吸收内资能力偏低的各地,以及协助解决各省因城市化速度过快所导致的热点问题。
将外国官方发展援助(ODA)贷款资金优先用于西北地区、西原地区、九龙江三角洲地区的互联互通项目,助力各地社会经济的发展。(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