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海防高速公路6月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图自越通社
自6月1日9时起,河内-海防高速公路将全面试点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
6月1日起,无 ETC卡或已有ETC卡但账户余额不足而故意进入河内-海防高速公路的车辆将被处以交通违法罚款。
根据第 100号(100/2019/NĐ-CP)议定第 5 条第 4 款第 c 点的规定,经第 123号(123/2021/NĐ-CP )议定的修正和补充,对违规汽车驾驶员罚款为 200万 至 300 万越盾,同时剥夺驾驶证使用权1-3个月。
因此,为了能够在河内-海防高速公路上合法顺利行驶,驾驶员需要及时粘贴 ETC 自动通行卡并确保账户余额充足。
此前,为让电子收费试点工作顺利进行,5月11日,越南公路总局、交警局和相关单位对河内-海防高速公路的交通组织计划和标志识别系统进行检查。试点期间,电子收费系统将在河内-海防高速公路全部收费站的62个收费通道上的32个通道进行。河内-海防高速公路电子收费试点工作若顺利进行将扩展到其他高速公路。(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