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兴安省的越南Kyodo制衣公司的出口服装加工活动。图自越通社
欧亚经济联盟(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等五国)调整普遍优惠制度(GSP)优惠关税享受国名单之后,越南工贸部贸易促进局最近已建议企业应主动制定向欧亚经济联盟出口计划。
据悉,2021年10月12日,越南正式从欧亚经济联盟普遍优惠制度受惠国名单中排除。该变化预计对享受普遍优惠制度优惠向欧亚经济联盟出口的越南企业带来很大的冲击。
贸易促进局同时建议,企业应掌握优惠税率及原产地规则,进而充分利用越南与欧亚经济联盟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
此前越南驻俄罗斯大使馆已发来通知称,欧亚经济联盟已调整普遍优惠制度(GSP)优惠关税享受国名单。根据该通知,包括越南在内的75个发展中国家和2个欠发达国家将于2021年10月12日起从欧亚经济联盟普遍优惠制度受惠国名单中排除。
越南工商会世贸组织与融入中心主任阮氏秋庄建议,出口到欧亚经济联盟,尤其是越南在欧亚经济联盟中的最大经济伙伴—俄罗斯的越南企业必须注意该时间,进而主动调整出口活动。
统计数据显示,由于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欧亚经济联盟与各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金额已大幅下降。其中2020年越南与欧亚经济联盟双边贸易额达52亿美元,较2019年增长6.5%,其中越南对欧亚经济联盟出口31亿美元,同比增长7.2%,从欧亚经济联盟进口21亿美元,增长5.5%。(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