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签发中央政治局《关于到2030年胡志明市发展方向与任务和2045年愿景》的第31号决议(31-NQ/TW)。
第31号决议明确指出,按照“胡志明市为全国,全国为胡志明市”的方针,建设和发展文明、现代化的胡志明市是全党、全民、全军和整个政治系统,特别是胡志明市党部、政府和人民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决议提出目标:到2030年胡志明市将发展成为文明、现代、友善、活跃、创新和拥有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城市;是现代化服务业、工业型城市;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方面是领先城市;成为越南全国经济、金融、商业、文化、教育、科技中心;是深广融入国际社会、在东南亚地区具有突出地位的城市;经济年均增长率约为 8 - 8.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RDP)约为14,500美元;数字经济对GRDP贡献率达40%等。
到2045年,胡志明市与世界主要城市齐头并进,成为亚洲的经济、金融和服务中心;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全球目的地;经济文化特色发展,人民生活质量高;是整个胡志明市地区和越南东南部地区的核心,也是全国的增长一极;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经济集团。
决议提出了一些重点任务和解决方案,如:在革新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生产率、质量、效率、国际竞争力、有效调动和利用各种资源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推动经济快速且可持续发展;提高规划、管理和实施等工作的质量;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的可持续城市;推进同步与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等。
决议要求胡志明市市委尽快制定落实政治局第31号决议的行动计划,同时确定具体任务和解决方案,并将其与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到 2030 年东南部地区经济发展、国防和安全保障和 2045 年愿景》的第24号决议(24-NQ/TW)和胡志明市党部决议相挂钩。与此同时,中央宣教部主持,同胡志明市党部及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决议的宣传、贯彻落实等工作。此外中央经济委员会主持,并同有关部门配合定期监测、监察、督促、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配合胡志明市委定期审查、总结并向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报告。(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