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政治局、书记处会议,以审查并给予纪律处分。
经审查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后,政治局、书记处认为:2010-2015、2015-2020年任期平顺省委常务委员会;2011-2016、2016-2021年任期平顺省人民委员会党干事会以及原越共中央委员、原平顺省委书记黄文子,原越共中央委员、原平顺省委书记阮孟雄,原平顺省委副书记、原省人民委员会党干事会书记、原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进方,原平顺省委副书记、原省人民委员会党干事会书记、原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玉二,原平顺省委常委会委员、原省党干事会副书记、原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梁文海,原平顺省委委员、原平顺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党委书记、原厅长胡林的违规和缺点造成了严重和非常严重的后果,给国家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的不满,引发大量上访和投诉,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原庆和省委委员、原计划与投资厅厅长、原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武晋泰;原庆和省委委员、原庆和省建设厅厅长黎文热;胡志明市委原委员、胡志明市商业合作社联盟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叶勇的违规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引起了社会的不满,对党组织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等。
根据违反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违反原因,依照党关于党组织、党员违反行为的处置规定,政治局决定给予2010-2015、2015-2020年任期平顺省委常务委员会;2011-2016、2016-2021年任期平顺省人民委员会党干事会和阮孟雄警告处分;给予黄文子谴责处分。书记处决定给予阮玉二、梁文海、胡林、武晋泰、黎文热、叶勇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免去黎进方的党内职务。
政治局、书记处建议各有关机关审查并依法依规对被党纪处分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行政纪律处分。(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