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南卫生部9月30日向政府下属机构及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下发了有关企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紧急通知。
为了在新形势下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促进各地生产经营活动,卫生部建议对所有出现咳嗽、发烧、呼吸急促等新冠肺炎症状或相关流行病学因素的员工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对于定期检测问题,卫生部要求,极高风险省市每周至少对20%的高风险员工和所有向企业直接提供服务的人员进行检测。高风险省市每周对至少 5-10%的高风险员工和所有向企业直接提供服务的人员进行检测。
卫生部建议,免去对完成接种全剂量新冠疫苗或治愈出院6个月内的新冠患者的定期检测规定。
根据通知,企业可使用RT-PCR核酸检测或快速抗原检测两种方法。检测结果出炉后必须及时提交县级卫生院。
另外,企业须对快速抗原检测质量、检测流程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