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审。图自越通社 |
据悉,多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如实供述作案过程,希望法院可以从轻处罚。然而,由于本案性质特别严重,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广宁省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判处Inthavong Paseuth (1978年出生,老挝国籍)、阮伯玉、柳文劳、武廷俊和何红军等五名被告人死刑;判处陈友定、阮文壮、Liang Yang Hai (中国人)、Huang Chuan (中国人)等四名被告人无期徒刑以及黄德世、武廷环、阮文黄和黄玉兴等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0年。
此外,还有李文报和黄成轮两人外逃,调查机关已对其发出通缉令,逮捕之后将依法处置。
据了解,2018年6月16日,广宁省公安机关在芒街市茶古坊当场发现阮文壮(1976出生、兴安省人)将72块海洛因砖藏在一个冰箱内。广宁省公安力量在扩大调查范围后逮捕了12名嫌疑人并确定这组人已顺利将148块海洛因砖贩运到越南,然后运往中国销售。其中Inthavong Paseuth是货主,Liang Yang Hai 和 Huang Chuan等2人是买家,其余的是越南同案犯。(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