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各级人民法院的活动效果

提高各级人民法院的活动效果
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图自越通社
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图自越通社 

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10月30日上午答复质询时强调,基本上各场庭审均得以有序进行。法院诉讼得以重视,并未受到时间的限制。

截至2018年9月30日,各级法院在审判中已援引案例作出200多项判决和决定。由于法院的主观过错而被取消或修改的判决和决定仅占1.09%,较去年减少了0.21%。

至今,各级法院院长的146336项判决、决定(占近90%)都在各级法院官网上公开发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指导工作中的新突破,意在提高各级法院院长的能力和责任心,确保法律的统一实施,为人民参加监督法院审判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各级法院依法严处特大案件,尤其是经济腐败案和引起舆论关注的案件。各级法院重视加快推进行政案件的查处进度,其中重视举行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对话。

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和解工作继续得到重视并有效展开。成功和解的民事纠纷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2018年3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在海防市试开展和解对话中心模式,预计该模式将继续在其它16个地方广泛开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表示,下一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切实指导各级法院开展配套措施,进而提高法院系统方方面面的效果。(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