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有关确保4·30南方解放日和5·1国际劳动节期间交通安全的通知

政府总理有关确保4·30南方解放日和5·1国际劳动节期间交通安全的通知

政府总理有关确保4·30南方解放日和5·1国际劳动节期间交通安全的通知
政府总理有关确保4·30南方解放日和5·1国际劳动节期间交通安全的通知 ảnh 1资料图  图自互联网

4月15日,越南政府总理刚发布有关确保4·30南方解放日和5·1国际劳动节期间交通安全通畅的479/CĐ-TTg 号通知。

根据该通知,政府总理要求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部、信息传媒部、文体旅游部等有关部门和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强化工作指导,加大监管力度,狠抓任务落实,确保4·30南方解放日和5·1国际劳动节期间(从4月30日至5月3日)交通安全通畅。 

政府总理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确保运输活动安全和服务质量,及时发现超载现象,各运输公司、港口、车站、机场等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在河内、胡志明市等各大城市及著名旅游景点、娱乐场所。 

政府总理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开展全方位安全隐患大排查,深入城区事故多发路段,对路况、交通标志的设置、标线的施划等情况进行细致勘查。针对危险路段、运输车辆集中通行路段道路交通设施缺失、损毁问题,及时进行完善,切实发挥交通安全警示作用,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流动巡查、设点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大道路、铁路和水路检查监督力度。 

加强巡逻,严格整治交通安全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毒驾、酒驾行为,确保交通执勤民警和民众的安全。  

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民众疫情防控意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公布各地方交通安全热线电话,及时接受和处理交通安全信息。

各部门和地方在5月3日15日前向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汇报4天假期交通安全情况,以汇总梳理并报告政府总理。(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