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自互联网 |
根据该文件,政府总理阮春福要求卫生部主持并与公安部和有关机关配合,及时发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如拒绝执行健康申报或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或规避隔离措施,不采取传染病防控措施等行为,将其采取严格处理措施。
阮春福建议,工贸部主持并与公安部、卫生部和有关机关配合,在自己职权、任务、权限内加强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依法严惩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伪劣产品尤其涉及是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的生产经营等行为。
公安部、信息传媒部主持并与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指导主管部门和人员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理有关疫情、确诊病例等的不实新闻报道和散播虚假信息等行为。
公安部、国防部集中指导各有关单位尽快查明对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的行为,尤其是利用疫情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行为,在违反行为处置过程中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
政府总理要求司法部集中指导、引导和有效落实有关防疫工作中各项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宣传工作,同时主动与人民法院商榷后出台2015年刑法规定实施细则,旨在推进司法审判中法律适用的统一。(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