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范功名腐败案二审宣判:撤回检察院的抗诉

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范功名腐败案二审宣判:撤回检察院的抗诉
范功名(中)出庭受审。图自越通社
范功名(中)出庭受审。图自越通社

此前,8月6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第二次开庭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判处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VNCB)前董事长范功名有期徒刑20年,同一审第一次开庭的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0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0年不等有期徒刑。

具体,审判委员会宣布追回许氏粉6千亿越盾,BIDV银行1.6万亿越盾,Agribank 300亿越盾,Oceanbank银行 19亿越盾和其他公司的款项,作为被告人履行民事赔偿义务的资产。

法庭场景。图自越通社
法庭场景。图自越通社

审判委员会驳回被告人范功名的上诉,维持有期徒刑30年等一审判决。同时,审判委员会撤回高级人民检察院关于不追回CB Bank的4.5万亿越盾并将其退还给范功名的抗诉,而维持原判。

此外,审判委员会同时驳回Oceanbank、Agribank和陈贵清不同意追回范功名资产的上诉,并维持原判。(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