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航海法》和《财产拍卖法》将于7月1日起生效

越南《航海法》和《财产拍卖法》将于7月1日起生效
国会代表按表决器通过法案。(图片来源:越通社)
国会代表按表决器通过法案。(图片来源:越通社)

《航海法》共有20章341条,比2005年《航海法》增加2章80条。该法对航海领域各活动作出具体规定,对航海业乃至越南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该法中所涉及的航海发展政策更加细化,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船队和船员发展、加强国际合作、航海领域先进技术应用等做出具体规定,为政府按照每个阶段的具体情况颁布具体政策,胜利实现党和国家所提出的2020年前越南海洋战略打下基础。此外,该法还提出航海安全、环境保护、海上搜救、航海工程中维护范围等的规定。

《财产拍卖法》共有8章81条,明确规定拍卖财产类型、拍卖程序和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权利。该法还对拍卖行业拍卖从业人员做出具体规定,如拍卖从业人员需参加6个月的拍卖业培训班 (从事该领域时间至少3年的人才能参加该培训班)等。此外,由政府成立专门处理各金融组织不良贷款的组织只能对其购买的不良贷款和担保财产进行拍卖。(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