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新”恐怖组织各成员被判33年监禁

“越新”恐怖组织各成员被判33年监禁
被告朱文坎。图自越通社
被告朱文坎。图自越通社

审判委员会已按照2015年《刑法》,以“进行恐怖活动颠覆人民政权罪”对该组织各成员做出判决。其中,朱文坎(1949年出生,旅居澳大利亚越侨)被判12年监禁;阮文远(1971年出生,广南人,居住在胡志明市第12郡)被判11年监禁;陈文权(1999年出生,河静人,居住在平阳省以安市)被判10年监禁。

“越南更新革命党”(又称越新)组织是流亡海外的部分越南人并由黄机基明(前西贡政权海军准将、前海军中将)于1982年在泰国成立的反动组织。目前该组织由杜黄恬(1963年出生,美国籍)为主席。该组织的运作目标为废除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作用,颠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2018年10月4日,公安部已把该组织列入越南恐怖组织名单,同时指出,任何与该组织有关的人将是同犯并依照越南法律规定被处置。

据审判委员会,依照越南法律,“越新”因开展多项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国家的行为,是一个恐怖组织。朱文坎、阮文远和陈文权明明知道“越新”是恐怖组织,但仍参加该组织,按照该组织的指导开展各项活动。各被告的犯罪行为是有组织的,侵犯了国家安全,需做出严格的判决,起到威慑作用。除了对各被告人做出监禁判决外,审判委员会还宣判在朱文坎监禁期满后将被驱逐出境。阮文远和陈文权监禁期满后将被管制5年。

审判委员会还以“伪造组织、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裴文坚(1983年出生,海阳省人)4年监禁,阮氏映(1992年出生,同塔省人)3年监禁和陈氏闲(1984年出生,乂安省人)3年监禁。

被告阮文远。图自越通社
被告阮文远。图自越通社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越新党”主席杜黄恬为案件主谋。2018年底至2019年初,杜黄恬指示该组织成员与国内人员联系,发展组织,训练新成员,入境越南提供资金,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以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朱文坎于2010年参加了“越新”恐怖组织,是“悉尼党组织”的代表且兼任“澳洲党委书记”。在杜黄恬的指示下,2019年1月,朱文坎入境柬埔寨,使用名为“钟正飞”的身份证非法入境越南。

在越南,朱文坎拉拢阮文远参加“越新”恐怖组织并给他400美元。

公安部调查安全局已逮捕朱文坎和阮文远,在扩大调查过程中还逮捕了陈文权(摄像头安装人员)和其他三名人员。

在杜黄恬的引导下,陈文权于2018年9月参加了“越新”组织,他租赁人员为“越新”组织成员伪造身份证,考察越柬边境非法入境通道,赴柬埔寨参加由“越新”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另外还从杜黄恬拿了900美元用于给“越新”组织成员安排工作。

目前,杜黄恬和一些相关人员正在美国居住,越南公安部已对他们发出了通缉令。(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