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图自越通社
6月25日,越南税务总局代表透露,该机关为纳税者和个体经营户自行实现纳税申报或委托其他个人或组织实现纳税申报提供便利。
有关个人增值税、所得税和商户、个体经营户的税收管理的实施细则对电子商务平台按个人的委托或双方所达成协议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代表个体经营户实现税务申报和纳税程序提供明确的引导。
同时,为助力个体经营户及时且准确地实现纳税申报,上述实施细则还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在提供信息方面承担的责任。
在此基础上,税务数据库系统提供全国营业收入综合信息的查询服务,让个人可以按规定及时且全面地实现税务申报,并及时纳税。
税务总局预计信息供应连接计划分为四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从现在至2021年8月1日前),税务总局牵头,与工贸部对部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实地考察,从而构建数据标准,征求电子商务平台对数据标准草案的意见。
第二个环节(从2021年8月1至2021年10月1日前),税务总局收集反馈意见,完成并提交主管部门审议,并公布信息连接的数据标准。
第三个环节(从2021年10月1至2022年1月1日前),税务总局与各家电子商务平台按标准格式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应用程序升级,确保信息连接。
第四个环节(从2021年1月1起),电子商务平台与税务机关按数据的标准通过电子方式建立信息连接。(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