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imbank副行长诈骗侵占他人财产案一审开庭

Eximbank副行长诈骗侵占他人财产案一审开庭
11月22日,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在越南进出口商业股份银行(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发生的诈骗侵占他人财产一案。图自因特网
11月22日,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在越南进出口商业股份银行(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发生的诈骗侵占他人财产一案。图自因特网


根据公诉书,从2012年1月至2017年3月间,黎阮兴(1971年出生, 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原副行长)伪造账户持有人的签名来设立一个名为阮氏红黎的虚假账户。其后黎阮兴编制了朱氏平授权阮氏红黎和阮登峰的虚假授权委托书,意在在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提取朱氏平、冯氏品和黎氏明贵等人的一共13个储蓄账户中的资金。

与此同时,黎阮兴还让高兰芳、阮氏诗、胡玉水、阮氏玉贞、陈阮春兰和梁国英等人违规办理授权、立字据和让客户取钱的手续。此举为黎阮兴侵占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2640亿越盾(约合1132万美元)创造了条件。

11月22日,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在越南进出口商业股份银行(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发生的诈骗侵占他人财产一案。图自因特网
11月22日,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在越南进出口商业股份银行(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发生的诈骗侵占他人财产一案。图自因特网

在本案中,被告人胡玉水须对2390多亿越盾负有责任;被告人阮氏玉贞须对153亿越盾负有责任;阮氏诗和陈阮春兰对89亿越盾负有责任;高兰芳对53亿越盾负有责任;梁国英对30亿越盾负有责任。

事发之后,通过多次协商,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已向客户朱氏平预付其原始存款的所有2450亿越盾(约合1050万美元)。(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