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审法院的被告阮北山(前排)。图自越通社 |
此前,该案14名被告人中的11名向河内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建议法院根据上诉顺序重新审理该案,酌情考虑宽大处理、减轻处罚的客观条件与情节。
但是在二审开庭前有两名被告撤回了上诉,即原MobiFone经理高唯海和AMAX投资与核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经理武文孟。
对法院一审判决书没有上诉的三名被告是原信息传媒部长张明俊、信息传媒部企业管理司原司长范廷仲和原AVG董事长范日武。
此前12月28日,河内市人民法院 对该案14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
审判委员会以“受贿罪”、“违背公共投资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为由分别宣判原信息传媒部部长阮北山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6年。被告人阮北山合并获刑无期徒刑。
被告人张明俊因犯“受贿罪”和“违背公共投资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分别获刑有期徒刑8年和6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
被告人范廷仲因犯 “违背公共投资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审判委员会认定,2015年,Mobifone开展使用国有资本8.9万亿越盾收购全球视听股份公司(AVG)95%股份项目。信息传媒部是Mobifone国有资本所有者的代表机构。在开展项目过程中,各名被告人利用其在Mobifone、信息传媒部、AMAX投资与核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务之便在提出投资项目建议、AVG财务和业务评估、估值、AVG股票买入价格谈判和决定、决定批准投资项目等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国家经济损失6.59万亿越盾(约合2.87亿美元)。
此外,在开展项目过程中,被告人范日武已实施贿赂行为。四名被告人阮北山、张明俊、黎南茶和高维海均实施受贿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该四名被告人已承认受贿行为,并已退还全部受贿资金。(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