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何文深。(图片来源:越通社) |
进行补充侦查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法》第278条、第179条、第280条、第165条规定,以“挪用资金”、“违法发放贷款”、“滥用职权侵占财产”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为由对包括何文深在内的51名被告人进行追诉。
此前,河内市人民法院于2月27日一审以“违法发放贷款”、“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为由对何文深和其他47名被告人进行审理。
河内市人民法院于2月对何文深和其他47名被告人进行审理。(图片来源:越通社) |
按照检察院的起诉书,海洋商业股份银行在运营中的发放贷款、吸收公众存款等业务发生许多违法行为,使海洋商业股份银行及其股东造成严重损失以及对国家货币政策造成严重影响。何文深等被告人的违法行为造成2万亿越盾的损失。(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