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莱省公安厅参谋负责人陈玉英上将。图自互联网 |
具体为,2018年9月11日,嘉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嘉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第001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该省公安厅第986号建议书,决定对三名中国公民进行行政罚款,每人2000万越盾。
上述三名中国公民包括居住在中国重庆市酉阳县麻旺镇的Shi Shengyang (生于1963年)、Ran Jingsheng (生于1982年)以及居住在中国温州市泰顺县雅阳镇的Lin Cunzhou(生于1988年)。
职能部门发现上述三名中国人正在嘉莱省波来古市茶多工业区开矿公司工作,其供述自己是技术劳动工人。但该三人在未获得越南职能部门的许可的情况下入境越南从事开矿活动,违范了越南政府于2013年11月12日颁发的第167号议定书第17条第5款b项规定。(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