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对从7月16日之后从岘港市回来的人员进行取样检测。图自越通社
7月30日,河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刚发出通知,通报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河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德钟在第44次会议上作出的结论。
阮德钟在决定中要求,从7月初至今若未满14天,即从7月16日之后从岘港市回来的人员必须居家隔离并立即进行取样检测。
阮德钟要求,从岘港返回的人民群众应主动与河内市疾病控制中心配合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对从岘港回来的人员的检测工作将在8月2日之前完成。
此外,各郡县按照卫生部的建议对已汇总的从岘港市回来的2.1万名人员进行筛查和扩大追踪范围。对密切接触者(F1)进行集中隔离;对与F1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隔离和日常医学观察,需要检测时必须立刻进行。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及时发现疑似感染者,各郡县向所有药店通知,若买药者出现发烧、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向当地医疗机构报告。
阮德钟指出,为认真落实政府总理的指示精神,河内市暂停多人聚集的活动,如庙会、婚宴、葬礼等。(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