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瑞娜广场高楼3月23日凌晨起火,造成至少13人遇难,90人受伤。(图片来源:越通社) |
此前,3月26日,胡志明市公安局调查机关根据2015年《刑法》第313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对该案件进行起诉。调查过程中,调查机关发现起火点位于该公寓的地下车库,一个多小时后大火被扑灭。火灾原因由底楼的一辆摩托车起火所引发。
此外,调查机关也确定了该公寓的投资者——雄青有限公司没有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13人遇难,90人受伤。4月20日,胡志明市公安局对雄青有限公司经理阮文松发出起诉书和拘留令。
卡瑞娜广场高楼3月23日凌晨起火,造成至少13人遇难,90人受伤。(图片来源:互联网) |
关于卡丽娜广场高级公寓管理委员会的责任,调查结果显示,阮国俊知道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但在确保应急预案方面却未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严重的后果。(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