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刚公布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成锋关于批准第一郡实施公共自行车试点的结论。预计胡志明市公共自行车试点将于8月1日正式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12个月。
胡志明市公共自行车试点项目的目的在于促进市中心交通出行方式多样化,为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创造便利,从而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和创造新旅游服务产品。
胡志明市公共自行车试点项目投资商智南集团预计配备388辆自行车并布置在第一郡的各个社区,供居民租赁骑行。自行车安装智能安全锁系统、GPS定位器。客户可使用2G / 3G / 4G /蓝牙或者通过智能手机的摄像头扫描二维码进行上锁和解锁操作。
预计自行车租金:每半小时收费5千越盾、每小时收费1万越盾,可以研究按15分、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等更多计时单位进行出租。最初阶段(1到3个月),头15分钟免费骑行,旨在鼓励居民使用这种服务。(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